
面对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新特征新挑战股票炒股配资平台,相关部门必须坚持系统观念,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,合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
个人信息保护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。最高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布的数据显示,2025年前三季度,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2100余件4400余人。同时检察办案发现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呈现一些新特点新趋势,值得关注。
在数字经济时代,信息已成为一种“关键资产”。公民个人信息之所以出现泄露乱象,原因在于巨大的“市场需求”。从精准营销到网络诈骗,从金融欺诈到恶意追债,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人员视作可交易的“商品”,形成了收集、倒卖、使用的非法利益链条。更值得警惕的是,信息泄露所涉及的行业领域极其广泛,几乎覆盖了公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,涉及信息也不局限于身份信息,许多高度敏感的数据同样被不法人员盯上,如医疗健康、旅游出行信息,甚至是行踪轨迹等。这些遭泄露的信息,随即成为电信网络诈骗、非法引流推广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工具。
从检察机关办案情况看,当前,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已非零散个案,而是呈现出精准化、技术化、链条化与危害复合型的明显趋势。一是公民个人信息获取与使用愈发精准化。在黑灰产业链条中,个人信息不再是模糊的数据,而是被明码标价的“物料”。如诈骗人员利用这些信息刻画目标对象画像,量身定制骗局,很容易使对方掉入陷阱,极大提升了诈骗活动的精准性与欺骗性。
二是利用网络爬虫、木马病毒、渗透工具等黑客技术窃取个人信息已成常态。如在检察机关办理的赵某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中,不法分子就是通过查询“社工库”、利用系统漏洞攻击网站等手段非法获取、发布被害人隐私信息。
三是有关个人信息的非法交易日益呈现出隐蔽化、链条化特征。例如,企业“内鬼”利用管理漏洞非法获取、盗卖数据,接应人员借助“暗网”等隐蔽网络传递非法信息并采用虚拟币结算,逐渐形成了从信息窃取、交易到非法应用的完整地下产业链条,加大了追踪和打击难度。
此外,个人信息泄露的危害呈现出复合型特征,不少不法分子通过网络“开盒”的方式助推网暴升级。对于公民个人而言,无疑会遭受精神侵害和财产损失的双重威胁。
保护好公民个人信息,事关公民合法权益保障,事关数字经济健康发展,更事关社会和谐稳定。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“十五五”规划建议提出,深化网络空间安全综合治理,加强个人信息保护,凸显了国家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高度重视。面对当前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新特征新挑战,有关部门必须坚持系统观念,打出综合治理组合拳,合力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。
首先,要压实数据收集者的主体责任,及时堵塞管理漏洞。数据收集者是收集和处理个人信息的第一道关卡,更是守护数据安全的第一道防线。应通过加大技术防护投入、建立健全内控管理制度,严防技术攻击型数据窃取和“内鬼”窃取数据,从源头上拧紧信息保护安全阀,将信息泄露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。
其次,要强化协同联动,形成工作合力。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安、网信、金融等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,既惩处犯罪链条末端行为人,又注重追查数据泄露源头,强化全链条治理,斩断黑灰产业链。
再次,要提升公民素养,增强防范意识。许多信息泄露事件,始于个人点击可疑链接、下载恶意软件或在不明页面填报信息。因此,须进一步提升公众对可疑软件、钓鱼网站的识别与防范能力。唯有让每个人都成为个人信息安全的“哨兵”,才能构筑起最广泛的个人信息保护社会防线。
最后,要完善法律法规,堵塞制度漏洞。信息技术发展日新月异,数据应用场景层出不穷,部分互联网新业务游走在法律规范边缘,存在数据监管盲区。对此,需要立法方面及时跟进。值得关注的是,刚刚完成修改的网络安全法,增加了与个人信息保护法相衔接的内容,进一步完善了网络运营者、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在处理个人信息、管理数据方面的法律责任,这将有助于减少个人信息在网络环境中的泄露、传播风险。
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与时俱进的系统工程,未来仍要根据技术发展和实践需要,适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,为新兴技术应用划定行为红线。只有凝聚政府监管、企业自律、公民自觉、法律保障的多方合力,才能构建起全方位、多层次、立体化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,为数字经济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坚实可靠的安全保障。
(作者:秦帅股票炒股配资平台,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刑侦教研室主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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